从前面对着这张和自己一样的脸,顾知礼却怎么看也没有顺眼过。
如今这张脸已经毁得七七八八,再也看不出来当初的模样,却让他觉得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
“可西夏不是你的家!”
顾知礼执拗地盯着上官泠月的眼睛,想从里面看出来哪怕一点点想要离开的意思。
他不想让上官泠月,为了所谓的天下大义作出什么牺牲。
国泰民安,从来都不是应该以某一个人牺牲的代价换来的。
至少,他这样的武将尚在,犯不着让上官泠月这一介文臣扛起一切。
“这天底下早就没有我的家了!我回祁国,能得到什么?看你和陛下日夜恩爱吗?”
“两年了,他要是但凡对我有一点喜欢的意思,我都绝不会拼上性命也要让你回来。”
“我只想离你们远远的,我怕在你们旁边我会受不了,我会发疯!我会再次不择手段地把人抢过来!”
“别再让我和你们一起回去了,我没那么大度,还不如眼不见为净。”
上官泠月提着最后一点力气,一边在寒风中剧烈咳嗽着,一边表情愤怒地说完这些话。
他知道这个弟弟,表面上看起来强硬,实际上最为心软。
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想要为了他们,为了天下而牺牲,恐怕顾知礼绝不会就这么轻易离去。
他只好编出这么一个听起来好点的理由,能让顾知礼相信的理由。
若是在两年前,他能发自内心地说出这种话丝毫也不奇怪。
可这两年的岁月和时光到底是打磨了他,让他觉得成全和守护,也是一种幸福。
若是可以,他也想陪在朝歌身边,哪怕只是以朋友的身份。远远看着他和顾知礼琴瑟和鸣,便也就够了。
“你当真这么想?”
顾知礼真的信了,却又不太放心地问道。不得不说,上官泠月对他的了解还是很深的。
“无须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着我,我上官泠月,浑身都是本事,在哪里都能活得很好。”
上官泠月轻笑一声,眼神清冷倨傲,让人忘记了他此刻全身血污的狼狈模样。
好像这个人,就是不小心跌落凡尘的神仙,食了人间烟火,回不去天庭了,只好流连在此。
可就算这样,也挡不住他一身不染尘俗的仙气。
他这一生,经历过太多的脱胎换骨。不过,这大概是最后一次了。
往后的下半辈子,他只想在这西夏广阔的草原上放放牛羊,最好谁也别来打扰他。
没事的话就躺下来多看看天空,在脑海里勾勒着少年的面容。
这两年的时间里,朝歌已经给了他太多美好。
那些美好足以支撑着他,在这没有任何亲人朋友的异国他乡,好好活着走下去。
“哼,我自然相信你的本事。你要是想留在西夏这里玩也不是不行,只不过,什么时候想回来了告诉我一声,我随时带着大军接你回来。”
顾知礼从上官泠月自傲的眼神中,终于看到了一点以前的白衣国师的影子。
他本来以为上官,是在自暴自弃,和他说一时气话而已。这个时候才看明白了,其实这不过是他自己的选择。
要是真留在西夏,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吧。
看在他的份上,耶律和陆还有耶律和扈他们兄弟俩,必定会对上官泠月再多加照顾,不可能再像对待囚犯一样了。
“阿月,谢谢你。”
朝歌面色苍白地从顾知礼怀里抬起头来,他知道上官泠月不仅是在成全天下人,更是在成全他。
倘若天下人都和他朝歌无关,上官泠月恐怕也不会为了所谓的天下太平做到如此地步。
他深知上官泠月的这份感情,却无以为报,注定给不了他任何回应。
“小朝儿,你不用谢我。若是真的想谢,就再唱几句小曲给我听吧,就当回礼了。”
上官泠月始终记得,那是在一个春和日丽的日子,少年的小白兔死了,非常伤心。
他带着满心的算计,将少年带到城外的一棵梨花树下,帮他埋了小兔子。
当时少年对他感激涕零,就那么站在将军府门口,给他唱了一段小曲。
那是他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当时只觉得新奇讶异,事后才惊觉其珍贵之处。
他时常会想,若是早一点知道自己会陷得这么深,果断地把朝歌从顾知礼身边带走,不给任何人接近他的机会……
说不定,事情就会有所不一样呢。
可惜,他们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好,我给你唱一曲,画堂春。”
朝歌清了清嗓子,很久没有开过这样的嗓音,第一句起得颇有些吃力。
可他很快就进入了状态,第二句已然是把精气神灌了进去,让人如同置身曲中。
一曲终。
人将散。
这都是人之常情罢了。
沙漠上留下了一长串蹄印,被风一吹,没多久就掩盖住了。
他们走的时候,耶律和扈送了他们两头骆驼。
上官泠月站在沙丘上看着他们离去,直到天际边什么也看不清了,他才捂着伤口慢慢地倒了下来。
他发誓自己要用毕生性命来护朝歌周全,如今他也算做到了。
如此人生,还有什么遗憾呢。
“你们路上要多加小心啊!”
耶律和陆送出去很远很远,还是不放心地冲着他们的背影喊了一声。
之前祁国被他们攻打下来,却由于不熟悉国情,对于朝臣疏于管理,此时已经是乱成了一团。
这次朝歌他们回去,不知道有多少势力都在暗中虎视眈眈,想要阻拦。
若是这位小皇帝在回去的路上,出了点什么意外,那他们可就有了名正言顺的机会把控祁国了。
因此这一路,不知道有多少人设下重重埋伏。
出了西夏边境,他们就已经处于生死的边缘了。
为了掩人耳目,顾知礼并未让丁裴派大部队来跟随,而是装作护送另一辆马车从截然不同的路径离开了。
他们走的是偏僻的小路,条件恶劣,是寻常人怎么也想不到的。
顾知礼过去被追杀习惯了,知道走怎样的路才最安全,最方便逃脱。
雪在逐渐融化,树梢不断有沉积的雪花扑簌簌地往下落。
“朝朝,你在这里看着马,我去那边打点水过来。”
顾知礼从马身上解下水囊,指着旁边一条刚刚化冻,流水哗哗的清澈小河。
“嗯,小心一些。”
朝歌用草叶裹着马身上驮着的黄豆,卷起来喂它。
他摸着马儿的脸,想着这一路真是辛苦它了呢。
之前卖了那两头骆驼,耶律和陆送的东西就全都让这马给驮上了,可给它累坏了。
马儿高兴地用脑袋蹭了蹭朝歌的手,从鼻子里发出几声愉悦的声音。
然而这和谐的画面被突如其来的破空之声打破了——
温热的血液喷洒在了朝歌脸上,顺着脖子往下流。
刚才还温驯听话地吃着草的马儿,此刻已经是血溅三尺,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它甚至都没来得及叫唤,就失去了生命的特征。
冰冷的大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朝歌知道自己只要一出声,可能就立马人头落地了。
这些人,应该是早就等着顾知礼离开朝歌身边了。
“乖乖的,跟我们走,还能少吃点苦头。”
背后的人压低了声音开口,看起来并不急于杀人的样子。
只要对方不会立马杀了他,那一切都还有的谈。
他是祁国即将回去复位的皇帝,金钱,地位,权力,一切都可以许诺别人。
“你们看起来不是官,难道是匪?”
朝歌淡定地问道,顺便偷偷观察对方的衣着打扮和说话方式。
“你管我们是什么人,再废话,老子一刀宰了你!”
天色已黑,顾知礼刚打了水,转身回去找人,却喊了好几声都没人理会。
朝歌原来站着的地方,已经是一片鲜血,死去的马儿僵硬地躺在地上。
“娘的!”
顾知礼低低咒骂了一声,就顺着地上留下的蛛丝马迹追了过去。
朝歌很聪明,在地上隔一段就留下一滴血的印记,既可以在雪地上很好地看出来,又能不引起大的注意。
他一路跟着,去到了一个寨子,此时那个寨子正在喝酒吃肉欢呼着,像是庆祝着什么。
“兄弟们,朝廷有位大官,承诺我们只要抓住了这位,以后咱们个个都是建国大臣,有着享不完的荣华富贵!来,喝喝喝,好好庆祝一下!”
寨主高举着酒杯,没想到他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居然捡了个漏,劫到了这位引起满国风雨的小皇帝。
早知道,他们平时就是打劫,也没几个路过的。
有时候十天半个月都抢不到一个人,于是一窝土匪在山上饿得嗷嗷叫。
“这小皇帝长得真俊呐,手比娘们儿还嫩,脸上都能掐出水来!反正他也是快要死的人了,不如头儿你让我们兄弟几个快活一下?”
底下的小弟看着被绑住的朝歌两眼放光。
他们哪里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在这深山老林里,寂寞得看头母狼都觉得眉清目秀,此时更是心痒难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