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听好了,你不许过来!”
顾知礼下了死手,奈何这身体似乎见了耶律和扈后,排斥反应比平时更加剧烈。
他一不小心,就被打落了手里的短剑,完完全全处于了下风。
而他这样屡出差错的表现,也正好符合耶律和凌多年来不动刀枪的真实反应。
“没关系的,我跑得快一点,我们就可以一起回祁国了。”
朝朝开心地回应道,这样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不用打仗,不用挑起争端。
他一个人就可以解决这些事情,扛过所有的痛苦。
“路铺好了,还请陛下褪去鞋袜,以表诚意。听闻陛下体质特殊,这点小伤,想来也算不得什么。”
耶律和扈伸手对着那火红的木炭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他们西夏最崇敬火神,平时夜里到处都燃着火把,把火视为勇敢和美好的象征。
“别听他的,朝朝,大不了就先不走了,丁裴很快就会带人过来,他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顾知礼被缠得无法脱身,没了武器,更是应接不暇。
这耶律和扈身边的,自然是西夏一等一的勇士。
看到朝歌已经脱鞋了,他更加着急地想要挣脱他们的纠缠,却由于太过心焦而一时失察,被对方寻到了漏洞。
胳膊被那壮汉拧住,从背后押解着,瞬间酸软无力,动弹不得。
耶律和陆只能看着干着急,他要是这个时候帮着顾知礼他们,估计也会被皇兄找人带走。
于是他便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另一边,让人去皇帐中寻找上官泠月的下落。
要是能把上官泠月救出来,那顾知礼他们也就能少了一些顾虑。
“八殿下,对不住了。”
几位勇士怕顾知礼再次和他们动手,用粗粗的麻绳捆住了他的双手。
朝歌已经脱光了鞋袜,抬起了光洁如玉的脚,对着烧红的火炭毫不犹豫地踩了下去——
“停下来!我让你停下来!”
顾知礼伸长了脖子嘶吼着,激烈挣扎下,手腕被麻绳勒出了一道道血印子。
虽然耶律和扈看了心疼,但是为了以后八弟的终生幸福,他决定先暂时委屈八弟一下。
等以后八弟明白了他的苦心,自然也就不会怪他。
烧红的炭上零星的火光跳跃着,热度让周遭的雪都化了不少,稍一靠近就能感受到灼人的温度。
“这第一步,纪念七岁那年,我在路边捡到一位浑身是血的少年。”
朝歌一边往前走,一边握紧拳头提着袍角,忍痛说道。
“第二步,纪念十四岁那年,遇到凯旋归来的大将军。”
“第三步,纪念十五岁那年,我被将军带去了长安城。”
“第四步,纪念在长安城吃到的第一串糖葫芦,真的特别甜。”
“第五步,纪念鹦哥儿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它说,朝朝喜。”
……
“第三十五步,纪念十六岁那年,我登基做了皇帝,却只迎来将军的枯骨。”
一路走来,血肉模糊,皮肉烧焦的气味在空气中弥漫着。
朝歌已经从最开始的步伐稳当,变得身形摇晃,看起来随时有可能倒下。
他讲述着那些,只有顾知礼能够听懂的故事。
别人以为他讲述的只是自己的一生,却不知道,桩桩件件都和顾知礼相关。
脚底从一开始钻心的疼痛,到逐渐麻木,其实也没过多长时间。走到最后,他只是没了力气而已。
再疼,又怎么比得过这两年里,绝情丹发作的疼呢。
他时常要怀疑,想起将军的时候,心里都要疼出一个洞来。
“最后一步,纪念我的十八岁,老天让我重新遇见了你。”
朝歌踉踉跄跄地从火炭上下来,踩在了洁白的雪地上。
脚底下的血液立马染红了雪地,滚烫的皮肉在冰冷的雪上发出“次啦”的声音。
“阿礼,我爱你。”
这或许不是最好的时候,表白的话更不适合在这种场合说出口。
可是,这是朝歌最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这便够了。
只要想表达自己的爱意,那么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最好的时候。
“你真是不要命了!”
顾知礼又是感动又是生气,更多的是对这小傻子的心疼。
他拼着勒掉一层皮肉,也把那粗麻绳给挣脱了,紧紧搂住朝歌,把他横着抱起来,小心翼翼地护住他的双脚。
“从前我最为惜命,活得再艰难,也想拼尽一切活下来。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知道了,是为了用这条命来见阿礼。”
朝歌勾住顾知礼的脖子,发自内心地笑着。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你知道在路的另一头,自己心爱的人在等着。
“放人!”
耶律和扈抬起手,声音十分果断地吩咐道,让人进去把上官泠月放出来。
是他低估了这位小皇帝的毅力和决心,不过,他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刚才朝歌的话他全都听见了,那句“阿礼”和“阿凌”听起来很像,他也就没过多在意。
既然这位小皇帝当真是对八弟动了真感情,他也不是全然不讲情面的。
“耶律和扈,要是他的脚有事,我绝对会让你下半辈子都走不了路!”
顾知礼抱着朝歌走到耶律和扈面前,脸色阴沉得可怕。
他不想挑起争端只是为了朝歌,这不代表他是个害怕争端的人。
“哈哈哈,八弟不用担心,那些火炭都是用上好的罕见药材烧成的,其灰有着神奇的疗伤功效。而且,圣医早就在里面候着了,还请祁国小陛下进来包扎。”
耶律和扈没计较顾知礼此番无礼的威胁言论,满脑子只感慨着,弟弟长大了,胳膊肘往外拐了。
看来兄弟几个人中,的确是八弟和母亲最像,最重情义。更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可以不顾一切。
“不用了,我会亲自给他包扎的。还请你信守承诺,放我们离开。不然,我们就只能硬闯了!”
顾知礼根本没有多做停留的意思,这西夏,他是一刻也不想待。
还没等耶律和派的人过去,上官泠月已经被人带出来的。
正是之前耶律和陆先派进去偷偷打探的人。
只不过,这人不是自己走出来的,而是被人背在背上,奄奄一息。
那十个手指头还在不停淌着血,没了指甲的手指看起来触目惊心。
昔日修长匀称的手,已经是被血污覆满,扯坏的胸口处有着好几处烙铁印记,红得吓人。
而更为可怖的是,那张原本可以令天地日月黯然失色的脸,布满了和虬龙一样恶心狰狞的伤疤。
那些疤痕看起来已经有一些时日了,所以颜色更深,不像他身上的其他地方都是血迹未干的新伤。
“他怎会伤成这样?!”
顾知礼差点没认出来那是上官泠月,要不是那熟悉的一身白袍子,他还以为这是某个不知死活的战犯。
纵使心狠过人,甚至曾经恨不得把上官泠月千刀万剐了,可看到这一幕他心里还是说不出来的难受。
他这么聪明,肯定能猜到,上官泠月被留在这里,多半是为了自己。
那个时候上官泠月说话时一直背对着他,说明脸上就已经有问题了。
“对不起,是我不好,你打我吧。”
耶律和陆知道这件事和自己也脱不了关系,而且上官泠月身上的伤也有他的一份,他认这个错一点也不冤。
要是早知道事情时这样,早知道顾知礼对这位兄长竟然如此在乎,他当初怎么也不会下死手。
“没…没有,不怪任何人,咳咳咳……阿礼,你们走吧,这都是我自己在赎罪而已。是我亏欠你们的。”
上官泠月气息虚弱地扶着身边的人站住,虽还有些不稳,却已是攒了些力气,能说出几句话来。
要不是他从中作梗,顾知礼也不至于和朝歌反目成仇,两个人走了那么多弯路。
他步步为营,算计了那么多,唯独没有算计到自己对朝歌的心。
其实他没输,只不过是自己放弃了而已。
为了朝歌,心甘情愿地放弃前半生所有的苦心和计划。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顾知礼不解地看着这个人,他好不容易放下过去的仇恨和成见来救他一次,这个人居然还不领情。
其他的人也都没想到,上官居然会主动放弃离开的机会。
莫不是之前,他就已经是在一心求死了?
听闻这位国师本事大得很,如今看来,被他们困在身边数日,说不定是别人自愿的。
关于上官泠月曾经脑子坏了的传闻,约莫也是假的了,这个人大概只会装傻,而不是真的傻。
“你和朝歌回祁国,我留在西夏当人质,算两国交换质子,维稳乱世,休两国之好。”
上官泠月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忘冷静地分析道。
他已经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想怎么做才能对朝歌最好。
“不行!你从小娇生惯养,饭菜吃得不好,就要生病难受,什么都用最好的。在这满是荒原的西夏,你怎么活得下去?”
顾知礼想也没想就直接反驳了,他的兄长,向来金贵,是要好生养着的。
唯有祁国皇室那样精细的吃食,穿着用度,才能把他照顾得好好的,恢复身上留下来的伤。
“阿礼,我也曾在街头巷尾和野狗抢过馊馒头,人活着,就没有什么是过不了的日子。”
上官泠月笑了笑,如今他已经完全能够坦然地讲出这段,原本属于他上辈子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