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他肯定饿坏了吧

欢云楼。

两个少年心惊胆战地躲在柴房旁边,看着那几条凶猛的大狼狗,一条接着一条地口吐白沫。

它们倒在地上抽搐,没多长时间都咽了气。

“小暮,你的胳膊怎么了?”

朝歌这才注意到,暮歌刚才是用左手抡得棍子。

“没事,劈柴的时候伤到了。”

暮歌不敢跟朝歌说是他跑出去拦人,让顾小将军回来救他时被马踩伤的。

要是朝歌知道了,肯定心里又自责难安。

两个人不敢多说,怕被人看见了又要骂他们偷懒,趁着没人注意赶紧又去忙自己的事了。

朝歌还没走远,就看到一个身着青袍陌生男子从后院的院墙上跳了下来。

那人先是探查了一下死狗的情况,然后吹了个口哨。

没多会,红娘就推开后院院门走了过来。

朝歌在一棵大树下,被挡得严严实实,他不敢出来,就只好靠着树干不动。

“主子说了,不要再轻举妄动,那个顾知礼看起来没有那么简单。”

青衣男子才不信这样暴虐无能沉迷美色的人,可以在军营里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哎,这个顾小将军脾气真的难琢磨。刚来第一晚上,就毁了一位公子的脸,杀了一位公子,让个小僮在房外跪了一夜。”

“结果这没过多久,又为了这个小僮大杀出手,还给他请了大夫守了一夜,熬得眼睛通红。”

“本以为他是喜欢这个小僮的,却没想到,刚刚又着人过来替另一位公子赎了身!”

红娘嘴上不停抱怨着,她在这欢场上混迹了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可顾小将军这样的喜怒无常,做事全然凭着自己的性子来,没个章程路数,还是头一次见。

“四位公子废了三位?你是怎么做事的!”

青衣男子没想到这才短短几天,他们费尽心思培养出来,联络权贵的线,就这么硬生生被断了。

“主子不是说了由着小将军来吗?你是没看见他手上的剑,是真真不长眼!”

红娘嗔怪地看了对方一眼,捂着自己的胸口,后怕地拍了拍。

后面的话朝歌没听清,趁着对方不注意,他赶紧溜出了后院。

往外跑的时候,他的心口还在一阵阵狂跳。

有一件事他是听清了。

顾小将军昨晚是和他一起过的夜。

可是将军他为什么要否认?

是嫌弃自己的青楼出身吗,觉得这么低贱的人,辱没了他的身份。

朝歌心里五味杂陈,低着头往前跑,一个没注意,撞在了……

一堵墙上?

啊,不对,是一堵人。

胸膛硬邦邦的,跟墙也差不多。

“爷息怒,是朝歌莽撞了,请爷责罚。”

朝歌来不及多想,条件反射地闭着眼睛跪在地上。他怎么这么倒霉啊,在这里都能撞到客人。

后院一般不会有人过来,是打杂的地方,只有极少数走错路的客人才会过来,还被他撞上了。

要是碰到脾气好的,骂几句了事,碰到脾气不好的,恐怕又少不了一顿打。

“责罚?哼,跟我回屋。”

顾知礼低头看着那孩子,肯定饿坏了吧。他已经让杜九提着食盒上楼了,他是特意来找朝歌的。

没想到,还没找到他,这小东西居然自己主动投怀送抱,撞了上来。

“将军?”

朝歌赶紧站起来,抬头看着已经走在前面的笔挺身姿。

将军他怎么一个人回来了,不是带了燕歌出去了,还给燕歌赎了身吗?

不过他也不多敢问什么,赶紧乖乖地跟了上去。

“身上怎么这么多汗,做什么去了?”顾知礼皱了皱鼻子,突然回头问道。

袖子是卷起来的,身上的也脏兮兮的,才几个时辰不见,又弄得这样狼狈。

“浣衣,劈柴。”

朝歌认真地回答道,当然,省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弄得这么脏,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去和狗抢吃的。

“我不让他们给你吃饭,又没允许谁支使你去干活!谁让你做这些的?”

顾知礼眼里杀气腾腾,看来欢云楼里的这些人还是不长记性。

“是朝歌自己去干活的,不然没有月钱。”

朝歌有些迷茫,虽然他的月钱从来就没准时发过。

每次胜叔都说,他吃的穿的都要银子,那些银子早就在他自己身上用光了。

要是不勤快点的话,那就连饭都没得吃。

他平时又没机会去给客人唱曲挣钱,所以还是和往常一样去干活儿。

“以后你就留在我这边伺候,会什么就唱什么,月钱从我这里支就行了。”

顾知礼盘算着,等时机成熟了,再替朝歌赎身,不然太过招人耳目反而对朝歌来说很不安全。

两个人一前一后上了楼,心里各自盘算着。

朝歌想,将军那么有钱,肯定会给他很多很多,到时候他就可以给暮歌赎身了。

再赚够自己的那份,他们就可以去长安了。

听说那里和金陵城不同,就是街上的乞丐吃的东西都是大富大贵人家施舍的山珍海味。

在皇城根天子脚下,没人会吃不饱饭穿不暖衣。

那是他做梦都想去的地方。

“给你带的,吃吧。”

顾知礼指着桌子上几个黑木的食盒,包装十分精致贵气,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吃得起的。

听说前朝皇帝下江南的时候,就吃过醉安居里厨子做过的菜。

“真的吗?”

朝歌眼睛一亮,怪不得刚才他闻见那么香的味道,还以为自己饿出幻觉来了。

看着那些食盒,他鼻子里禁不住有些酸酸的。

从前还没来欢云楼的时候,战乱闹饥荒,乡下没几家人能吃饱。

每次煮了粥,娘都把稠的米饭捞起来给弟弟,他喝着能看见碗底子的米汤。

被卖进欢云楼后,更是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有时候有馊饭馊菜吃就不错了,甚至连狗都不如。

“怎么,要是不合胃口,我让人重做。”

顾知礼看着朝歌扣着木盒儿不动筷子的样子,以为是他不喜欢吃这些。

可能是吃惯了欢云楼的饭菜,外面的不对口味吧。

“没有没有,朝歌谢将军!”

朝歌生怕顾知礼反悔一样,抱着那盒大肘子,就拿出来啃。

肘子用酱汁卤过,加了糖,色泽红润,吃起来肥而不腻,肉质鲜美。

没一会儿,一个大肘子就被啃得干干净净。

“你没吃过饭吗?”

顾知礼打量着朝歌的吃相,长得这么秀气,瘦瘦小小的一个,吃起东西来恨不得把两个小腮帮子塞得满满的。

“唔……是真的很好吃啊。”

朝歌低着头把最后一口咽下去,然后抓起一只烤鸭腿就要递给顾知礼。

他吃东西的时候就会非常放松,一时间以为跟他说话的人是暮歌,所以热情地递食。

刚站起来,踩到了刚才滴落在地板上的油渍,脚下一滑,油乎乎的大鸭腿儿就朝着顾知礼飞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