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十七章

两振三日月之间的战斗,同样的身姿,同样的招式,红与蓝的交融,有种直指人心的惨烈。

对方是久经战场的刃,在经验和练度上占有绝对的优势,我们这边的三日月的依仗就在于有我在旁,审神者的灵力对于刀剑战斗力有所加持,让他不至于直接被暗堕的三日月砍到碎刃。所以最开始,两振刃看上去像是斗了个旗鼓相当,但几乎在转瞬间,暗堕的三日月就开始占据上风,毕竟真正战场上的变强,还是不一样。而且,暗堕之后的三日月,排除其他所有因素,不在意受伤,不在乎疼痛,全靠本能的战斗,冷静又犀利,可以说强得不可思议。

而这振三日月宗近,从被锻造出来就没上过战场,后来审神者又离开了,看他每天坐着喝茶的样子,估计连手合场都没进过,对上对方的暗堕三日月,要多吃亏有多吃亏。

很快,在暗堕三日月的攻击下,三日月从轻伤到中伤到重伤,也不过片刻的功夫。不过没什么,戴着金色御守呢,面对暗堕三日月足够碎刃的一击,金光闪过,重新满血复活的三日月让暗堕三日月也愣了下。

接着,再战。

不断循环的战斗,犹如进入迷宫的噩梦般,但就算是再可怕的梦,也有梦醒的时候。

梦醒的时候,明月初升,光耀大地,在这月色之中,三日月宗近反手横刀,真剑无双,“如此,我也认真起来吧。”下一刻,那把有着弦月纹样的本体刀,贯穿了暗堕三日月的胸膛,在鲜血飞溅之后,我似乎看到了那轮血红之月,渐渐褪去血色,恢复了清辉。

还不及细看,暗堕的三日月已经消失在空气中,而他手持的本体刀也在瞬间断成两截,落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随即,也在风来的时候化成粉末吹散在风中。

战斗结束了,虽然有一堆让刃满血复活的御守,但最后我是把三日月宗近抱回去的,御守极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可以免除断刃的危险,并瞬间让刀剑恢复全部精力体力,但如果只是重伤而没有断刃的危险,御守极是没用的,还是必须要回到本丸进行手入才行。

虽然赢了暗堕三日月,但三日月也身受重伤,重到几乎支撑不住的半跪在地,以刀杵地,几乎在碎刃的边缘了。我走过去,看了看重伤的三日月宗近,叹了口气,转身把刚买好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下背在背上,然后俯身把三日月抱了起来。

因为是我的刀,所以虽然看起来是成年男子,但其实对于我来说也就是刀剑的重量,所以轻轻松松就能抱起来。

对于我这样公主抱的姿势,这振这个时候显得尤其厚脸皮的刃,在片刻的惊讶之后,躺在我怀里也神态自若,就算鲜血溅上脸颊,还不忘尬笑,“哈哈哈哈,主公的力气好大啊。”

闭嘴不会死!不对,闭嘴不会断刃,“再尬聊,就把你扔出去。”我不是在威胁,绝对不是。

就算是三日月宗近,大概也不想在重伤的时候被自己的主公扔出去,所以他只是发出一串哈哈的笑声,没有再说什么。

回去的路不长,但抱这一把刃,虽然并不算特别重,但体型实在有点巨大,怎么也阻碍了些行动,还有,我背上的东西比怀里抱着的三日月宗近还重,我都快被压塌了。

真是杯具,早知道就少买点了。

所以现在我就算想走快也有点难,一步步向着本丸的方向挪着,良久的沉默后,三日月再次开口,“刚才暗堕的三日月,他的意识……”话没说完,我却明白了他的意思,以他的细致入微的观察,也应该发现了。

“嗯,已经没有意识了。”从刀剑选择暗堕的那一刻开始,除了还保留有付丧神的外表外,已经和时间逆行军无异了,甚至比时间逆行军还不如。据说,能在暗堕之后还保留着意识的刀剑,不是没有,但少之又少,毕竟,刀剑付丧神是被审神者唤醒的意识,暗堕,等同于完全背叛给予自己生命和思想的审神者,那么自然所谓的意识,也就不复存在。

“果然如此。”三日月宗近微微一叹。

“不用太在意,”我顿了顿,“刚才最后,我看到血色,从他眼中褪去了。”恢复了月色的清润,仍旧是让人惊艳的美,比起被血浸染的艳丽,这样的清风朗月,才适合最美的剑啊。

“哈哈哈哈,”作为平安时期,存在了近千年的刃,三日月宗近经历过的生死,又岂是我能比的,微微叹过之后,他又恢复了尬笑的本色,“那刚才那一刀,他也算是解脱了吧。”

“是的,对于他来说,这样才是最好的。”其实,三日月宗近,也是极傲气的刀剑,也不会想看到自己这么狼狈的样子吧。而且,我低头,看向怀里衣衫破损,却仍然不掩天人之姿的三日月宗近。还有,这振太刀,是把很温柔的刀吧。那声叹息,不为自己,却为别人,嗯,不是别的人,是别的刃。

这么想着,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不算特别清脆,却也不难听的笑声,随着风声传了很远。

“主公在笑什么?”同样的,这也是振很有些好奇心的刃。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我抬头看向回家的路,本丸,已经在望了,“不如你。”不如你啊。

不过,看到本丸,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三日月宗近!”

“怎么了主公?”

“御守很贵!”金色的御守贵死了,今天还被这么挥霍,估计本丸要穷好长一段时间了。泪流满面,拿着极品御守给刀剑们练级,虽然本丸物资还算充裕,但我还没阔绰到这种地步啊,回过神来,就有种心在滴血的感觉,“所以,明天站扩好好干活!”

“哈哈哈哈,拿多少工资就要干多少活啊,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