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瞄准华兴的七寸

重生后我只做正确选择 躺平摆烂二选一

“首先,我们来看他们自研芯片的命脉 —— 海思半导体。

海思的设计能力确实很强,麒麟系列手机芯片已经跻身世界一流水平。但是,”

她强调道:

“设计出来的芯片,需要制造。

全球能制造7纳米及以下先进制程芯片的代工厂,主要是台积电(TSMC)和四星(SamSUng)。

而这两家公司,尤其是台积电,其生产线大量使用了来自丑国应用材料(Applied MaterialS)、泛林集团(Lam ReSearCh)等公司的关键设备,其芯片设计环节更是离不开CadenCe、SynOpSyS等丑国EDA软件。

只要我们修改规则,将‘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有针对性地应用于华兴及其关联公司(尤其是海思),就能从根本上切断海思获取先进制程芯片制造的途径。”

“其次,我们来看他们外购芯片的路径。”米勒继续分析。

“华兴当然可以尝试从联发科(MediaTek)、四星甚至紫光展锐等第三方购买芯片来替代海思的自研芯片。

但是,如果我们同样将FDPR规则适用于‘华兴作为采购方’的场景,那么任何芯片,只要其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丑国技术,厂商在向华兴供货时就必须向我们申请许可证。

我们可以通过‘推定拒绝’政策,事实上封死这条路。”

这时,来自国务院的代表,助理国务卿帮办凯伦·史密斯(Karen Smith)提出了疑问,她的眉头紧锁:

“米勒女士,这个方案听起来很彻底。

但是,我们是否充分评估了其全球影响?

台积电、四星、乃至整个全球半导体供应链都会受到巨大冲击。

这会不会再次引发像OraCle那样强烈的商业反弹?

而且,关于GMS(谷歌移动服务),我们上次放弃了,这次是否应该重新纳入考虑?

毕竟,彻底断绝其海外手机业务的生态,打击同样沉重。”

纳瓦罗立刻打断了史密斯的发言,语气非常坚决:“不!GMS绝对不能再作为主要选项!”

他环视众人,仿佛要彻底打消任何在这个问题上的犹豫。

“史密斯女士,我们必须吸取上一次血的教训!”纳瓦罗的声音带着强烈的警示意味。

“上一次,我们就是误判了华兴在核心系统上的准备,结果一拳打空,还帮他们做了宣传。

这一次,关于GMS,我们掌握的情报同样不容乐观!”

他看向情报机构的代表,后者立刻接话:

“是的。

根据我们过去一年的密切监控,华兴在‘山湖会战’中投入了难以置信的资源打造HMS(华兴移动服务)。

尽管其生态完善度与GMS相比仍有巨大差距,但他们已经初步搭建起了框架,并且依靠其庞大的华国市场基本盘和强烈的民族情绪,正在艰难但持续地拓展。

更重要的是,”

情报官员顿了顿,加重了语气:

“我们有强烈迹象表明,华兴内部还有一个更为深远的备用方案,一个完全独立于安卓底层的操作系统——鸿蒙(HarmOnyOS)。

虽然目前看来还很不成熟,但如果我们此刻断供GMS,无异于在第一时间就逼迫华兴将所有资源孤注一掷地投向鸿蒙和HMS。

这可能会在短期内重创其海外手机业务,但也可能......会像上次逼迫他们切换核心系统一样,反而加速催生一个完全脱离谷歌控制的、独立的移动生态体系。

这个风险,我们不能再冒!”

兰登发誓要把丢掉的面子找回来,他也补充道:

“从另一方面来说,谷歌鉴于OraCle的前车之鉴,对于再次断供GMS的抵触情绪远超上一次。

他们比我们更清楚,一旦这样做,就等于亲手将华兴和数以亿计的华国市场用户彻底推向了安卓的对立面,长远来看,对谷歌移动生态的损害是战略性的。

我们不能再指望谷歌像OraCle那样‘顾全大局’,事实上,OraCle的抗议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能再次让自家的科技巨头为情报误判买单,这会在国内引发巨大的政治反弹。”

史密斯沉默了。

她回想起一年前OraCle那份措辞激烈的抗议函,以及背后所代表的商业利益集团的愤怒,不得不承认纳瓦罗和情报部门的顾虑是有道理的。

再次选择一个可能引发强烈内部反弹且效果不确定的打击点,风险太高。

“所以,芯片是唯一的选择?”她最终问道,语气中已经带着认同。

“是唯一,也是最有效的选择。”罗斯肯定地回答,他接过话头。

“芯片是现代科技的基石,是华兴所有明星产品的核心。

打击这里,能产生最直接的‘硬杀伤’效果。

不同于软件生态的替代可能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运气,高端芯片的制造能力,需要的是极其庞大的资本投入、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全球化的产业链协作,这绝非华兴在短期内能够独立解决的。

即使他们能设计出来,造不出来也是枉然。

这能从根本上瓦解他们在5G、智能手机等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詹金斯也从国防角度强调了这一点:

“从国家安全层面看,遏制华兴在5G等先进通信技术领域的领先势头,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扼杀其高端芯片供应。

这比打击其软件生态更能直接削弱其硬件产品的性能和竞争力。”

米勒在做最后总结陈述,说道:

“因此,我们建议,此次制裁的核心,就是充分利用‘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构建一个针对华兴的芯片‘封锁网’。

具体方案是:第一,针对华兴(尤其是海思)设计的芯片,任何使用丑国软件或技术的外国代工厂,在为其生产时,必须获得我方许可证。

第二,针对华兴作为采购方的芯片,只要该芯片是丑国软件或技术的‘直接产品’,供应商向其供货也需许可证。

同时,我们将华兴及其关联公司也加入实体清单上的标记升级,将所有相关交易置于‘推定拒绝’的审查原则之下。”